沪农委〔2021〕237号
各区农业农村委、财政局,市有关单位:
根据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2021-2023年
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>的通知》(农办计财〔2021〕8号)和市农业农村委、市财政局《上海市2021-2023年
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》要求,现下达2021年中央
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622万元(附件1)。市级
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将在本市绿色生产补贴资金中一并下达。2021年度
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目标按照《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农业绿色生产补贴专项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的通知》(沪农委〔2021〕125号)执行。
请各区、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,组织实施好
农机购置补贴,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,确保完成2021年度绩效目标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上海市2021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表
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
上海市财政局
2021年8月20日